全省开发区土地出让和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
1月31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云南省开发区土地出让和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查高中建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俊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贯以来高度重视、严格要求的重要工作,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破解资源要素供需矛盾、维护粮食安全、实现生态文明的根本保证。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此项工作,省委书记王宁专门强调“推动无效或低效占用土地、资本等要素资源的市场主体出清”,省长王予波多次指示批示强调节约集约用地。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三种经济”,将壮大园区经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开发区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主战场”,肩负着重要的发展责任,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坚决扛牢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责任和问题整改政治责任,省级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共同抓好开发区土地出让和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壮大园区经济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助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会议强调
要紧盯目标,全力攻坚,按时按质完成整治目标任务。一是严格按任务时序推进。用1年时间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问题应查尽查、应改尽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达到25%、30%以上。二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依据开发区批准和管辖范围,叠加套合历年土地审批供应数据、土地利用变化影像、土地和城市规划,对照土地出让法规政策,全面自检自查,确保问题一个不漏。三是用好政策分类整改。对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以及违法违规出让土地、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等行为,按照分清原因、分类施策的要求,精准有效实施处置。
会议要求
要压实责任,统筹推动,切实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要时时关注整改中的堵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加强政策协同、工作联动,组织实地督导。各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履职,按照本级党委政府安排,落实好整改相关工作。各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统筹发动有关职能部门,明确人员、经费,加强督导检查,有力组织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开发区、滇中新区是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集中人员力量,推动立行立改,确保不留死角。
本次会议以视频形式组织,省自然资源厅设主会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分管领导,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滇中新区及各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1500余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