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载体,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具体路径,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定位,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推动示范区建设迈上了新台阶,绘就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画卷。
民族地区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
12时35分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起飞,13时45分便降落沧源佤山机场——位于中缅边境的佤山与昆明的距离已“近在咫尺”。但在10年前,这段路需要耗费约10倍的时间。更久远的72年前,佤族头人们首次走出佤山去到北京,更是用了约3个月的时间……
近年来,随着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及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一大批项目的实施,以佤山为代表的民族聚居地区迈向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
数据显示,经过多年发展,曾经贫困落后的民族地区早已换了新颜。这十年,云南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全面小康,实现了第二次“一步跨千年”;云南民族地区通航运营机场达到11个,5个民族自治州进入高铁时代,民族地区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00%通硬化路、通邮,4G网络和宽带实现全覆盖,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经济总量达到1.12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万元,分别是2012年的2.8倍和2.85倍,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深化
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有26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总人口156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三分之一。十年来,云南不断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度,通过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插花式安置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大中专班并实行混班混宿办学模式,大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交流联谊活动,启动实施“石榴红”工程、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促进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在云南省怒江州怒江新城的城墙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生活着2000余户近万名搬迁群众。他们中有怒族、白族、傈僳族等多个民族。大家共居一个社区,在同样的工厂上班,共享幼儿园、小学、医院、超市等设施,相处得尤为和谐。
这一安置点是云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深化的一个缩影。据统计,十年来,云南全省民族人口分布格局持续向“大流动、大融居”深化,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进一步巩固,多民族共居一个村寨、各族学生同校同班、一个家庭中有多种民族成分的情况更加普遍,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值得一提的是,云南各民族文化相互尊重、欣赏、学习、借鉴成为常态。像《云南映象》《阿佤人民再唱新歌》《小河淌水》等一批民族文艺作品广受好评,春节、中秋节、泼水节、火把节、目瑙纵歌节等成为各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各民族文化百花齐放、百川归海,交融汇聚成中华文化之“大美”。
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着提升
云南自觉担负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民族工作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两轮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实施“五级书记抓边防”和“五级段长制”,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边境立体化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风险隐患的监测监管、联动处置等机制,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目前,云南省现行有效的涉民族事务地方性法规7件,自治条例37件,单行条例286件,变通规定6件,涉及民族工作的立法数量居全国前列。全省110个边境乡镇的878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五通八有三达到”。25个边境县(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边民富、边关美、边疆稳、边防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
成功“蝶变”的沧源县勐董镇龙乃村,就是这一良好局面的一个缩影。这个离边境线仅200米的佤族村寨,已建成为现代化的边境小康村。龙乃村如今正积极探索“农旅结合、文旅结合、边旅结合”的产业体系,还构筑了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边境安全“铜墙铁壁”。
目前,云南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仍在扎实有序推进。云南省将力争到2025年,把沿边一线的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