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省司法厅分管厅领导主持达成和解,昆明某小区业主代表董某某等人向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递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2022年1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送锦旗。)
复议为民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更加健全。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机构在完善制度建设方面不懈努力,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较为完善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不断上台阶。省级层面出台了《云南省行政复议条例》《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关于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建立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机制的若干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规则》《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等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多数州市、部分案件数量较多的省政府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接待登记、立案受理、案件审理、组织听证、调查取证、文书送达、案卷归档、错案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这些制度为全省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基础。
行政复议队伍能力不断加强。随着2018年机构改革的完成,行政复议成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春风,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逐步走向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道路。目前,云南省司法厅增设2个处,率先完成省级层面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省大多数州(市)和部分县(市、区)已完成本级行政复议机构编制批复和机构设立,283名行政复议专职工作人员已全部上岗。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费已列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档案室等办案用房。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常态化制度化。为基层争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20余万元,有力支持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全面增强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一大批拥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踏上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征程。
(2022年6月,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案件研讨现场)
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日臻完善
2022年3月,针对多起工伤认定案件,昭通市召开市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成立后的首次行政复议案件讨论会。7名行政复议咨询委员根据该类案件调查取证要求高、性质判定争议大的特点,从不同角度论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供的合理化建议既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又兼顾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使用之间的利益平衡;2022年6月,大理州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采纳行政复议咨询委员的合理化建议,组织争议双方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大理市凤仪镇吴某等6户村民接受行政复议调解结果,签订公路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效果明显,为持续、精准服务大理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这一件件得到群众赞誉的行政复议案件背后,是不断完善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支撑下所结出的改革创新硕果。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勇立潮头探新路,践行初心当先锋。2012年,按照国家和我省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昭通市镇雄县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县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丽江市、玉溪市在镇雄县“三统一”模式基础上,建立“五统一”模式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全省州市级政府3个、县级政府31个共计34个政府实行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试点,为全面推进政复议体制改革积累云南经验。随着改革航船驶入司法行政新时代,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于2020年4月18日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全面启动以集中行政复议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改革是党中央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推动行政复议制度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随后,我省结合实际出台了《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平稳有序推进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不断创新。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通过不断完善案件办理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一是通过规范办案流程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公开听证、实地核查、专家论证等深受群众认可的“阳光复议”办案方式得到普遍应用;二是通过加强层级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通报、考核评价等“源头纠错”手段应用更广泛;三是通过指导监督提升行政复议人员办案能力,编发指导案例、开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等手段运用已成为常态;四是通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努力在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场所建设、案卷评查等方面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近年来,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单独作为行政诉讼案件被告败诉率仅为0.91%,真正实现为群众办实事落在行动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行政复议的温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打下坚实的基础。
全面推行专家咨询办案模式。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是我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由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政府法律顾问、执业律师、法学教授等专家学者组成,为各级人民政府涉及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截至目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和昆明市、昭通市等11个州(市)及部分县(市、区)已经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智囊团”的外脑功能,咨询委员会作为依法决策参谋者、依法办事促进者、法律风险防范者和司法执法权益维护者的重要作用得以实现。
(2022年3月,昭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咨询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