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省民族工作委员制委员及联络员会议、省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及联络员会议在昆明召开。省民族工作委员制32家委员单位,省民族工作协调机制21家成员单位,省宗教工作协调机制19家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我省最新建立的民族工作委员制、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是完善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格局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政治要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委员制、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要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南,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视角和高度来谋划事业、制定政策、推动工作。要把民族工作委员制、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的优势坚持好、运用好、发挥好,各部门紧密协作、履职尽责,确保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会上,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民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乡村振兴局分别作交流发言。